(' “我是top,我要干你那是轻而易举,但我目前对你没兴趣,但你最好祈祷。因为杂粮吃太多了,说不定哪天我也想吃点细糠。”
说完,他用力踢了一下我的胳膊就走了。
我其实还在心里表扬了他一下,因为我以为他会抬起脚来踩我的手——毕竟我的手当时就放在离他鞋很近的地方。
这是我头一次见到如此死要面子的骂街选手,因为怕被第三个人听到,连跟我放狠话都要用蚊子大小的声音。
看来,他真得很害怕。
在学校或是chat群里被别人知道自己是gay这件事情。
他好像很看重那些抽象的名声和那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不过这么一想,一个鄙视gay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瞰gay的人其实自己也是gay,听上去确实有些让人啼笑皆非……这还是我头一回看他有所畏缩。
我冷笑了一下,揉着疼痛的胳膊面无表情地从地上爬起来,直觉得晦气。
christine要结婚了,在此之前,我还从未听说她有男朋友的消息。
我的印象里christine是那种十分强悍的女人,我以为她不会在31岁就甘心让自己步入婚姻的殿堂受缚于另一个人,毕竟她看起来像是那种什么时候想结婚都会有人前赴后继的人。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件事是我想多了——
她的男朋友,也就是即将成为她老公的人,看起来就像一个小baby一样。
我实在是很难不怀疑那是不是她包养的情人翻身上位变成了正主。
而这一猜想在我询问我哥的时候得到了证实,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性质一样:
“那个人是finessy品牌方的总监,他们结了婚之后bluk可以拿到finessy的永久赞助权。”
我对christine做出这样的牺牲表示无比的崇敬,没想到她是一个为了事业可以献出自己到这种程度的人,以至于收到她的请帖的时候我心里都并没有很开心。
我哥笑我:
“christine本来就是不婚主义,这样互利共赢,而且那孩子乖得很,christine是个颜控,就是奔着他的脸去的,吃亏的其实是另一个人才对。”
其实我本来只是微微有点难受,但是因为我哥听我哥这么一说,我瞬间不开心了起来:
“你怎么知道他乖得很?”
“christine跟我说的。”
“哦。”
我低下头看那张精致的请帖,我哥从侧边弯下腰低头看我的脸:
“你怎么了?”
“没什么。”
我哥把我从地上抱起来让我跨坐到他身上,我挣扎着要下去,因为我不想在这个时候便宜他。
他笑着摸摸我的脑袋,像是在顺毛哄一只炸毛的猫咪。他十指紧扣住我的手,然后凑近我的耳边温柔地说:
“乖孩子。”
我哥还是那么善于拿捏我,只不过那天应该是晚上才做的事情挪到了中午的沙发上,让我感觉那一天睡了特别久。
christine的婚礼是在一个炎热的夏日,就像书里写的那种有着椰子树和沙滩海浪的闷燥天气。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选在这样一个日子,让我怀疑这边的人是不是做事都不看黄历?我进入那个精妙绝伦的婚礼现场的时候甚至可以听到蜜蜂在我耳边嗡嗡叫的声音,真得很热。
我哥在现场唱了一首歌给christine和她的新婚丈夫,我不知道他在公众面前也可以唱得这么好,以前我只在床上听他唱过。
他穿了一件鹅黄色的短袖,上面没有其他的点缀,衣摆处印了一条银色的细线。他的下身是一条休闲的西装短裤,看起来就像一个刚进入college的男大学生。
我和他穿的一样,只不过我的上衣是浅绿色的。
我带了一对带碎钻的耳钉,是他买给我的。
我本来是不喜欢带任何首饰的,但是有一天床上运动结束之后他抱着我在我手上放了个东西:
“带上吧,小屿。”
我累得要命,摸到他手上那个硬硬的东西。低头一看,是一对雕刻着鲸鱼样式的碎钻耳钉。
“不想你孤单,我工作要去出差或者不在家里,有时候我不在的时候,你戴着它,让它陪着你。”
又是这种不祥的句子。
可当时我们却都没有意识到。我哥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口上,让我感受他的心跳。
他的心跳在静谧的夜里像是一颗火种,那样的烈焰卷到我的手掌,再席卷进我的心脏。
从那之后,我便一直戴着这对耳钉。